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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成为助推脱贫“引擎”

    信息发布者:百度不到
    2017-12-24 13:00:50   转载

    合作社成为助推脱贫“引擎”

    4天前 中国财经报网 / 查看原文



    通过整合财政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的资金和政策,切实做好引导支持工作,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提供开展农业生产必要的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发展的财政税收环境,都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三农”建设,进一步发挥公私资本的合作优势,推动实现真扶贫真发展。

    吉林专员办

    近期,吉林专员办对吉林省长岭县兴源农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我们在工作中发现,该合作社在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通过颇有特点的建设和经营,有效推动了当地农业的转型升级,客观上带动实现了当地农民的整体脱贫。其探索和实践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长岭县马场屯兴源农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兴源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3月,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川农业园区新风村马场屯。在兴源农业合作社成立之前,长岭县马场屯72户居民311口人共占有耕地260公顷。但由于当地土地贫瘠且沙化严重,周边企业又少,屯内农民收入很低,属于省级贫困地区。全屯交通闭塞,道路全部为土路。屯内70%居民的住房均为危房,居住条件很差。

    2013年兴源农业合作社成立后,马场屯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16年底,兴源农业合作社建成蔬菜大棚160栋,占地30公顷,培育形成“孝良香谷”牌品牌大米500公顷,全屯人均收入比2012年翻了两番以上。随着屯内交通、休闲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集居住、养老为一体的兴源新村的建成入住,兴源农业合作社实现了对当地居民的整体搬迁,屯容屯貌显著改善。兴源农业合作社“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带动了马场屯村民的整体脱贫,还有效辐射带动了周边的蛤蟆沁村和双丰村等贫困户的脱贫。

    兴源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主要做法

    土地入股,社内上班。2013年3月,在长岭县太平川农业园区党委、原该屯村民以及长岭县民营企业家的组织和推动下,马场屯成立了兴源农业合作社。为吸引屯内农民将土地全部流转给合作社,兴源农业合作社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给农民以充分的经济利益。由于当地土地贫瘠,按照当时行情,马场屯每公顷土地的年租金为2000元左右。而兴源农业合作社实行农民土地以每公顷每年5000元的价格作价入股。按照村民入股数量在年底发放分红的形式,不仅使农民能够获取土地出包纯收入,还可以在合作社有了利润后进一步获取分红收入。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还采取根据社员意愿,自愿选择到合作社内部工作,给参加工作社员最低收入保障的方式,使愿意工作的社员能够再获得一份稳定的工资收入。充分的利益保障,使得农民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党委和企业家自身影响力。长岭县太平川农业园区党委对成立合作社给予大力支持和全力帮助。兴源农业合作社的创立人原本即为该屯村民,通过多年在外经商走上了富裕之路,在长岭县创建了吉林省兴源复合肥公司等多个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在该屯村民中也具有较高的威望。在当地党委和企业家自身影响力的共同作用下,村民心中的疑虑被有效打消,进一步促进了屯内土地全部流转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平整村落,整体搬迁。为进一步整合屯内耕地资源,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兴源农业合作社通过集中建设公寓楼,组织实施村民整体搬迁的方式,推动了村落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村民搬迁整体满意度较高。而这一工作的实现主要得益于:一是提供的集中居住环境较好。兴源农业合作社于2014年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了集居住、养老、医疗、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兴源新村。新村不仅建设了8000平方米的住宅楼和600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还为社员修建了2000平方米的文体综合楼。社员住宅楼内配有电视、热水器、沙发等生活用品。综合楼内设有图书室、餐厅、健身活动室等休闲娱乐设施,室外还建有10000平方米广场等活动场所。搬迁后,社员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还通过在新村内建设理发室、超市等附属设施,为村民配备接送学生的客车等形式,进一步方便社员生活。二是社员搬入新居的经济成本较低。对马场屯村民原有土房和宅基地,兴源农业合作社采取全部作价接收抵扣新居费用,由村民按照抵价金额自行选择60-108平方米不等面积住房等方式,降低村民搬迁成本。与此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还通过为社员提供终生免收取暖费、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搬入老年公寓集中照顾等形式,进一步减轻村民负担。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更低的生活成本,有力推动了村民的整体搬迁,带动了屯容屯貌的改善。

    多元经营,借助外力。兴源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经营中,采取多元经营、引进合作伙伴等方式,既推动了种植业品质的提升,也进一步发展了养殖、农产品加工业。与此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还通过积极引进合作伙伴打通销售渠道等,实现产销一体化,不断提升经济效益。一是坚持多元经营,产销结合。兴源农业合作社通过大力发展蔬菜大棚,积极培育“孝良香谷”品牌水稻,不断扩大优质农产品的种植面积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种植业收益。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通过积极引进专业力量成立养殖业合作社,大力发展鸡、大雁、牛、羊养殖,建立大容积饲料青储窖和恒温保鲜库等设施的形式,进一步补齐了养殖业短板。在此基础上,兴源农业合作社还通过与吉林省最大连锁型综合商场欧亚集团签订销售合约等形式,进一步保证了产品销路。二是以土地为依托,招商引资。通过吸纳周边村落土地集中流转到合作社、平整村落宅基地等,兴源农业合作社占有的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兴源农业合作社实际占有耕地面积超过600公顷。大量的耕地,进一步提升了兴源农业合作社引进经营合伙人、吸引外部优质资本的优势。在引进马铃薯种植户、养殖专业户的同时,兴源农业合作社还积极与山东寿光齐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联系,邀请山东寿光的专业合作社组团到兴源农业合作社进行承包示范,进一步带动生产经营,推动产销一条龙。

    社会投入,财政扶持。充足的建设和发展资金,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兴源农业合作社也不例外。在建立和发展初期,兴源农业合作社的发起人正是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国家的支持政策、财政的积极扶持,为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财政以扶贫、支农等形式给予合作社生产活动以直接的资金支持。在2013年合作社成立初期,兴源农业合作社拟筹建蔬菜大棚基地,总投资850万元。在此过程中,合作社自筹资金590万元,当地财政则以区片扶贫发展专项资金形式支持合作社建设资金260万元,推动合作社当年便建成蔬菜大棚102栋,其中,暖棚30栋、冷棚72栋。大棚年产西红柿、黄瓜、青椒等有机蔬菜和瓜果500万公斤,销售额达700万元。如今,大棚种植仍然是兴源农业合作社最盈利的支柱产业。同时,财政还对合作社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一定支持,为合作社顺利实现规模化的机械化作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积极协调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通过规范利用土地开发增值形成的“级差地租”收益,强化财政对增减挂钩项目的支持,为进一步推动合作社带动周边村落不断壮大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预期。在兴源农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和良好的支持政策预期下,兴源农业合作社周边的张江屯、前双驹屯等村落均表现出了积极的入社意愿。根据合作社发展规划,2017年兴源农业合作社将进一步整合新入社村落的宅基地。根据测算,整合后合作社可新增耕地60公顷左右,如果能够将此部分新增耕地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指标顺利出让,合作社将可获得数亿元的有效发展资金。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带动扶贫面积及扶贫效果将会进一步提升。

    兴源农业合作社的探索对财政扶贫的启示

    兴源农业合作社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上述做法,不仅帮助其取得了经营的成功和农村扶贫工作的显著成效,而且对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也有重要的启示。

    一是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虽然兴源农业合作社探索的成功经验中有一些仅靠财政无法实现的因素,如,寻找到一位有实力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愿意转型敢于再创业投入农业建设的企业家。但是,通过整合财政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的资金和政策,切实做好引导支持工作,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提供开展农业生产必要的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发展的财政税收环境,都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三农”建设,进一步发挥公私资本的合作优势,推动实现真扶贫真发展。这不仅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选项,也更具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

    二是要加强对合作社等农村扶贫组织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农业合作社在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但农业合作社等支农扶贫组织的融资问题却不容乐观。从经营收益和经营特质看,农业生产收益低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且经营投入周期较长,对金融需求呈现出“低效率、长周期”的特点。这使得农业合作社在以传统银行为主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利率市场化运作模式下,很难及时有效获得农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内在资金需求。从兴源农业合作社的探索中可以看到,与合作社前期投入相比,合作社自有资金有限,如果不能获得有效的融资支持,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通过设立由财政提供发起资金,吸收社会资金成立支农金融贷款机构或支农基金,为农业合作社等支农扶贫组织或项目提供直接的优惠贷款支持或贷款担保支持等,将是进一步推动和有效解决农业合作社等融资困难问题的必然选择,需要深入研究并积极推进。

    三是要加强财政在基础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大多数合作社位于不发达的农村,其成员绝大部分为农民,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普遍不高。因此,充分利用财政直补或奖补政策,加大对扶贫等效果比较明显的合作社等支农扶贫组织或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产品质量认证、销售渠道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适度延长支持周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分年度分批次给予财政投入,不仅可以有效推动其生产的开展和效益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此同时,财政还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建设网络平台提供生产、合作、销售等信息服务的形式,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帮助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优化成员结构,进一步提升其生产和发展能力,帮助其做到真正脱贫,不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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